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中物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八、将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合并,作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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