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第三十二条总成绩相同时,A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B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 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 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 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5、总成绩相同时,A类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B类按先文化素质测试后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1.对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取自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成绩折合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取自面试成绩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