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中这样描述生命观念:“生命观念是从生物学视角,对生命的物质和结构基础、生命活动的过程和规律、生物界的组成和发展变化、生物与环境关系等方面的总体认识和基本观点,是生物学概念、原理、规律的提炼和升华,是理解或解释生物学相关现象、分析和解决生物学实际问题的**和思想方法。生命观念主要包括生物学的结构与功能观、物质与能量观、进化与适应观、生态观等。”生命观念可以被学习者用于科学地认识和解释生命世界,有助于学生形成科学的自然观和世界观,是生物学课程中学生最重要的学习成果。
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主要培养的四大核心素养中,科学思维、探究实践和态度责任是自然科学领域的共同要求,而生命观念则是独具生物学科特点的要素,是本学科要培养的核心素养的标志和关键。
课程目标明确提出,要“能够应用生命观念探讨和解释生命现象及规律,认识生物界的多样性和统一性,认识生物界的发展变化,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初步形成科学的自然观和世界观”“初步形成生态文明观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实践,立志成为美丽中国的**者”……这些课程目标的达成,是学生学习生物学课程的标志性成果,是生物学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的要义,是生物学学科独特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这些生物学概念体系,包含了大概念、重要概念和次位概念3个层次,在本质上都是生物学观点。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超越大概念的,如“进化观”“适应观”“生态观”等则是学科大概念。三级概念体系是对教学内容、学生预期表现或教学结果的具体说明。新课标中的每一个生物学概念都是用一个阐述生物学观点的陈述句来表述的,这种对生物学概念性知识的教学就是在给学生传递生命观念。
依据生物学的特点、**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生物学课程以学习主题为单位构建课程内容体系。每个主题包含若干生物学重要概念,同时融入生物学的思想观念、研究过程和方法。此外,设置“生物学与**•跨学科实践”学习主题,引导学生综合运用生物学、化学、物理、地理、数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尝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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