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拉拽危某”究竟是要强行进入,还是要求去派出所说明情况?也只有公布视频资料才能还原事实。但不管怎么说,廖勇一伙人到居民家中拉拽户主,都是违法行为,是侵犯人身权利,至少构成治安违法。
理由是英格兰对阵伊朗的一战中,马奎尔被切什米抱到禁区摔伤,但是裁判并不是没有判点球。这两招不同的是切什米和马奎尔之间互有拉拽,帕雷德斯并没有去搂拽哈米德战袍。
不过,世界杯进行到现在,转播质量简直是太好了,包括伊朗最后的点球,捕捉得太准确了,当然,禁区内的拉拽是比较常见的,大部分也不怎么判罚,只是这个拉拽的时间比较长,加上英格兰大比分领先,裁判最终判罚了点球,也没啥大问题。
一开始危某不同意廖勇一行进入家中,后廖勇要求他去派出所说明情况,危某不依,廖勇等4人上前拉拽危某,危某无奈,只得勉强同意廖勇等4人进入家中。
要求去派出所说明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报警,而不是“拉拽”他人去派出所,不管是街道综治**,还是巡防队员,都没这个权力。而如果是危某因为受到一伙人“拉拽”的威胁,担心自己被拽走后屋里孩子没人管(当时只有他自己在家带孩子,而这一伙丧心病狂的“暴徒”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当着孩子面都能打父亲,还有什么做不出来?),而不得不屈从廖勇一伙人进屋的无理要求,那事实上,廖勇一伙人的“进入”仍是非法强行侵入。一句“危某同意”就能洗白“非法侵入”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