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流刑虽然存在,但实施的不多,实施的主要目的也在与将犯人发配边疆服徭役,而非用流放之刑来惩处罪人,这与后世将流刑作为主要刑罚的朝代有很大差距。
也就是说,囚犯必须在脸上贴上标志,然后才能被流放。隋唐时期,流刑被纳入五刑,与服役相结合,但此时流刑有期限,刑罚不太严重。
流刑,指的是将犯人发配至边疆地区服徭役的刑罚,它是一种很古老的刑罚,也是古代刑罚里较为特殊的一种。流刑不同于笞刑杖刑之类的肉刑,它对人不直接造成肉体伤害,更突出对人的精神折磨。
流刑,这种刑罚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一开始只是把囚犯流放到偏远地区。虽然这种惩罚在奴隶制**开始使用。但当时,流刑的适用范围很小,基本上是贵族使用的刑法。
流放对于犯人来讲是痛苦,对于押送官差而言,也是一件很苦的差事。古代押送流刑犯人的官差一般也两种,一种是短途官差,他们只需要把犯人押送到下一个驿站,将犯人交接,就算完成任务了,这种官差工作相对要轻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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