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班费的**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费计算公式: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能否接受无偿加班?这显然是一道违背常识和法律精神的面试题。从常识来看,员工加班是正常工作之外的付出,理应通过拿加班费得到补偿。当一方通过加班来创造劳动价值,另一方就应通过支付加班费购买这种价值。在法律层面,劳动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无偿加班为例,劳动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案件背景:2016年10月,互联网公司XXX被曝出实行全员“996”工作**,XXX所提出的“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时间从早9点到晚9点,一周上6天班,且没有补贴或者加班费,也不允许请假。即使允许存在加班的情况,加班不给加班费,这能否为《劳动法》所允许?请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