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你妹之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意思就是说,公司可以优先安排补休,安排不了的,应当支付2倍工资作为加班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费计算公式: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从该条**来看,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之后,应当及时安排劳动者补休,未安排补休的,则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非劳动者不“申请”补休则“过期作废”。
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工作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加班费标准:工作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无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