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直接录取 根据教育部****,在*技能组织主办的"*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录取到我校就读,以上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则不能享受***)。考生须在3月7日至6月15日期间提供报名及获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七条 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以上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则不能享受免试**)。考生须在3月7日至6月15日期间提供报名及获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七条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以上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则不能享受免试**)。考生须在3月7日至6月15日期间提供报名及获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七条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以上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则不能享受免试**)。考生须在3月7日至6月15日期间提供报名及获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提出免试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符合免试**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的形式邮寄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上报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和“山旅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