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盗窃嫌疑人系济宁市微县人王某可(男),现年32岁,无正当职业,自2022年10月以来,该王多次窜至滕州市多个居民小区,采取撬别**车锁和毁坏**车门、车玻璃的手段盗窃车内物品,作案7起,盗窃财物及损坏**价值达10万余元。嫌疑人王某可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和盗窃犯罪,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题中甲乙共谋盗窃**,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乙继续配制用于犯罪的钥匙,事实上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我国刑法关于共犯的刑事责任承担理论采用的观点是“一步行为,全部责任”。题中,乙已经盗窃了**,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虽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因此D项正确。
经讯问,5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在英德市区通过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作案17起,损坏32辆**玻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环环相扣的证据链面前,嫌疑人蒋某交代,自己在长沙的一些酒店附近转悠,通过“拉车门”方式作案,有时还会刻意挑豪华**下手,先后两次盗窃了车内财物。
1月2日中午,办案民警分别抓获年仅15岁的3名嫌疑人钟某某、陈某某、王某某,起获部分被盗赃物并扣押作案用白色锐志小轿车1辆。嫌疑人交代,他们从茂名市租借小**,然后驾车窜到阳春市盗窃多间店铺,得手后连夜驾车潜回茂名化州市,试图躲避警方侦查。
明尼苏达州检察官KeithEllison本月表示,已针对现代和起亚汽车缺乏符合行业标准的防盗技术展开了民事调查。他称,去年在明尼阿波里斯市发生的现代和起亚汽车盗窃案已导致五起刑事案件以及265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