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明星挂机区别

无独有偶,11月份,市场监督总局和中央***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开篇就把“明星”定义成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也就是说,作为直播带货的各大主播也属于“明星”范畴,受到官方的约束和监管。

带货的直播真是**。赚钱的主播一晚上能卖出十亿以上,不赚钱的主播连一单都卖不出去。网络上的人气是靠缘分的,再有名气的明星也不一定能靠直播赚钱。

除去辛巴、二驴这些网红圈内的“原住民”外,很多明星艺人在近年来也加入了网红的大军,纷纷下海做起了“出镜带货”。是什么促使了这样的局面?终归还是一个钱字。现在就是一个网络的时代,一个流量为王的时代,网络上“遍地是黄金”。而这些钱,远比拍电影、开演唱会来得简单,成本小收益高,且没有太大的风险。

这个事情其实也挺简单的,就是去年,南宁一家商贸公司,为了提高商品销量,找了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一个曹姓的明星直播带货。

除了网红在网络直播中介绍产品被界定为“代言行为”以外,明星艺人在参加娱乐节目、访谈节目上,有进行对产品介绍推荐的行为,都属于“代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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