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其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2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亦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已在深交所网站及符合中国*****条件的媒体上进行披露,保证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