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系指以下述情况下的制造或组装枪支、枪支零部件或弹药:(一)利用非法贩运的零部件;(二)没有制造地或组装的缔约国主管当局签发的执照或许可证等。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缔约国合法制造的枪支不能评价为非法制造;《刑法》等法律**的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等概念还需要作出修正。
非法制造,是指违反**有关法规,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包括自行设计、制造、改装、修复和购买零件装配等。明知他人购买枪支零部件系用于组装枪支而仍向其出售的,应以制造枪支罪共犯论处。
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1.熊某林在某某机关盘查的时候,主动交代全部的犯罪事实,主动带民警到房内找出枪支交给民警,构成自首。2.熊某林从未使用过枪支,未给**造成任何伤害,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熊某林仅因为对枪支好奇而购买枪支部件组装,主观恶性小,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是初犯、偶犯,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3.熊某林在网上购买枪支部件,根据商家提供的视频,对部件进行简单的组装,没有改变和增加部件功能,枪支性能没有被改变,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
上个月,西澳警方透露,他们已缴获100多件枪支,并起诉了17人,包括一名据称是用3D打印机制造枪支零件然后组装出枪支的男子。
非《枪支议定书》的缔约国制造、组装的枪支、枪支零部件以及弹药,任一缔约国均可认定是非法制造。中国启动批准枪支议定书的法律程序的意义在于:中国可以根据《枪支议定书》认定非法制造和非法贩运。随着越来越多的缔约国批准《枪支议定书》,美国等枪支泛滥的**仅有本国市场;中国**批准议定书既享有权力,也承担义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打击枪支非法贸易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