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十三届********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并向**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其中,有关栖息地保护的内容引发了**高度关注。
2022年8月,十三届********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并向**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其中,有关栖息地保护的内容引发了**高度关注。
据**网报道,8月30日,十三届********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有的**委员和部门、地方、专家学者、企业、**公众提出,禁止与允许养殖野生动物的具体举措应当明确,建议根据人工繁育的目的、用途等实行差别化管理,体现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此,草案二审稿也在一审稿的基础上,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本法**的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本法**的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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