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今天也要快看漫画哦~
你还没有关注哦~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精选内容推荐
热搜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