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猪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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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猪十七结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商标无效的裁定一旦生效,那相应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等于从始至终不存在过,而且,**知识产权局无效的理由是真功夫的注册商标与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李小龙女儿在民事案件的诉求“请求停止使用李小龙的形象”,自然顺理成章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据《南方都市报》援引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三环华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永义的说法,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商标无效裁定一旦生效,相应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始至终不存在。而且**知识产权局的无效理由是,功夫的注册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和经典动作几乎相同,所以李小龙女儿在民事案件中提出“请求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的诉求是理所当然的。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商标无效的裁定一旦生效,那相应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等于从始至终不存在过,而且,**知识产权局无效的理由是真功夫的注册商标与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那李小龙女儿在民事案件的诉求“请求停止使用李小龙的形象”,自然顺理成章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至于那2.1亿,目前尚未可知。

**知识产权局认为,真功夫系列商标均违反《商标法》,李小龙是一代武术宗师,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的首位华人主角,被誉为“功夫之王”,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据南方都市报援引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咏宜观点称,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商标无效的裁定一旦生效,那相应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等于从始至终不存在过,而且,**知识产权局无效的理由是真功夫的注册商标与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那李小龙女儿在民事案件的诉求”请求停止使用李小龙的形象”,自然顺理成章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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