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広美香]禁獵區之森(單行本)
《刑法》**,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最高****、最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具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或者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款**的“情节严重”,应该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根据《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威海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进行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的除外。
牡丹区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