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11月30日在省十三届****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获通过。这是广东首次“为菜立法”,也是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在全国的率先探索:由省**制定条例,主要解决粤菜发展促进中的全省共性问题;由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5个立法意愿较强、地域优势突出的市结合三大地方特色风味菜分别制定相关条例。
《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于11月30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第一部“菜系立法”,也是全国省市“1+N”联动立法新模式的首次探索:省**主要针对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制定条例下决心推广粤菜;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5个立法意愿强烈、区位优势突出的城市,结合地方三大特产制定了相关**。
《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11月30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东首次“为菜立法”,也是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在全国的率先探索:由省**制定条例,主要解决粤菜发展促进中的全省共性问题;由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5个立法意愿较强、地域优势突出的市结合三大地方特色风味菜分别制定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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