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案审议情况、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提请市十七届****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并经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