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和安全因素是我不喜燃放的原因。人们常以爆竹驱邪庆喜,可生活中不乏驱邪不成反招祸的实例。媒体常有因燃放烟花不慎导之火灾、灼伤等报道,至于因烟花制作运输不当而造成大爆炸更是触目惊心。对于一个大半辈子居住在危棚简屋的人来说,每当爆竹声骤起,我便心惊不已……
“庭燎”,是古人将竹子、草或麻秆,捆绑在一起燃放,使夜晚亮如白昼,有照明与驱邪的作用。即为我国燃放爆竹的雏形,距今已有两千多年。
总而言之,烟花爆竹虽然是古人驱逐邪鬼的工具,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早已不只用于驱邪,更成为除旧迎新节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身如束帛气如雷,能使妖魔胆尽摧。”烟花爆竹不仅是年味儿的象征,更是传统故事里驱赶年兽、祛病驱邪的精神寄托,是中国人血脉中的浪漫情怀与生活仪式感。
先秦的“爆祭”,可以看作是古代关于燃放爆竹习俗的最早记载。《周礼·春官》所载“九祭”中有所谓“爆祭”,大概是指燃烧篝火以敬神驱邪,其间在柴火燃烧时会发出一些声响。《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