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本计划终止实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博时五月佳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如到2023年3月22日,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自2023年3月23日起停止二级市场交易、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包括现金申购、赎回以及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如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则本基金自2023年3月23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本计划拟每间隔2年(24个月)实施1期,首期激励计划有效期为7年,后续分期实施方案有效期由董事会合理确定。每期激励计划均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注: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上银慧信利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的公告》,即自2022年11月16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上银慧信利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申请。在暂停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申购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月上淡淡的光宇,承载着无数细碎的时光,如那一抹惊天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