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不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是《**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对采购人对**采购活动的明确要求。避免因为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而被处罚,采购文件编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要消除“隐性”的歧视待遇,根本上就是准确界定购买需求。从**采购代理机构的角度来说,在协助采购人员制定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的过程中,首先要抓住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要适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其次,代理机构要提高专业水平,熟悉**采购****,避免“显性”或“隐性”设置差别待遇、差别待遇条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答∶不可以,这个条款对非本地企业不公平,属于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如果需要相应服务事项,可以在采购文件中对需求进行明确,例如时间需求、质量需求等,但不能直接为本地企业提供专属分值。
“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无论是作为资格条件还是评审因素,都可能存在歧视中小微企业的问题。近年来因为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购项目被责令废标的情况也比较多。比如**:提供300万以下的同类业绩合同得1分,提供300万-400万的同类业绩合同得2分,提供400万-500万的同类合同业绩得3分,提供500万以上的同类业绩合同得4分,这样的根据合同业绩金额得分的设置是不可取的。”业界专家林柳枝告诉记者,“特定金额的合同虽然与企业规模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合同金额与企业营业收入直接相关,其实质是通过营业收入限制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影片介绍:《以复仇为名》是一部意大利电影,讲述父女二人向一个黑帮复仇的故事。该片可以说是一部标准的流水线电影,剧情上比较流畅,但也没有太多亮点,基本上就是传统复仇类电影,不过影片的打斗场面还算比较刺激,几个主演的颜值也都不低,所以完全可以当作一部爆米花电影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