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曲入弦索而南曲不入”,此说实盛行于明代嘉靖之后。当今人据此而引征文献,欲详考金元时期北曲(剧)的搬演形式时;却发现早期杂剧并不是用弦索来伴奏的,而南曲也并不是不能打入弦索而歌,从而引发了诸多的疑问。[4]然而,由于材料的不确定性,进一步的阐发却往往语焉不详,一些研究者甚至指斥明人的“北曲入弦索而南曲不入”说不过是梦话而已。显然,这种静止地罗列材料,甚至断章取义式地择拣出若干伴奏乐器,本身即存在问题。
虞杨之别,或者说,二者眼中的“弦歌”与“弦(竹)”之别,或许正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思考今乐府中南北曲之别:南曲亦不是不可入弦索,晚明曲家考音定律,最终形成了北曲以弦索为主,南曲以箫管为主,其实别有其特殊的理论语境与精神内涵。
[1]因此,长期以来,戏曲界关于弦索问题也争议迭起。关于弦索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其一,肇始于六七十年代而聚讼于八十年代,集中在对“南曲不入弦索”、“北曲入弦索”的质疑上,并由此展开种种对南北曲伴奏乐器的考订;其二,近十余年来则主要考辨弦索与南北声腔的变迁。由于不少研究对弦索的解读颇有偏差,甚至混淆不同的弦索概念,因此对曲史的探讨也往往语焉不详。
(1)南戏用南方方音演唱,分平上去入四声,不像北曲的入派平上去三声,用韵上也较为宽松,体制上与北曲杂剧有所不同。
早在元代中叶,朝野文士便有人积极鼓吹将曲打入弦索(管),以嗣续风雅,成一代治世之音,《中原音韵》不过适逢其会罢了。明建伊始,朱明君臣锐意制作,将北曲引入庙堂,重加修订,其实质正是以官方的名义认可了长期以来朝野士夫对考音定律的诉求,最终将南北曲纳入新朝的礼乐系统(至此,方是真正“入弦索”、“成乐府”)。这一礼乐系统最终以雅范北曲为主,兼采南曲,大元一统以来四方诸调大兴的局面从此消歇,取代而起的是弦索官腔的一统天下。待到永宣之时,明代由官方一统的教坊演剧遂臻于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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