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发布的**:“除东城、南城、莞城、万江、松山湖外,东莞其它镇街全部放开限购;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12月26日,东莞发布通知称,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
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即日起,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
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东莞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
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东莞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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