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