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康德的说法,真正的善是“按照能够同时把自己视为普遍的自然法则的那些准则去行动”,因此道德上的自欺是更加可恶的,它单就动机而言就是恶的,它妨碍我们在自己心中建立道德律,妨碍了道德义务的可能,是人性中的根本恶。
“心中的道德律”是人的实践行为——道德行为。人类如果由机械规律支配,就是不**的,但人的灵魂是**的,这就构成二律背反。康德的回答避免了这个矛盾,一个人既作为主体存在又作为客体存在,作为主体时不遵从自然律,是**的;作为客体时符合自然律,是不**的。
在实践哲学的部分,康德要解决“道德形而上学的条件”问题。康德认为:道德律是一种绝对命令。同时,道德律又带有着动机论的色彩,只有出于对道德的热爱,仅仅是为了道德本身而做出的行为,这才叫道德。掺杂了其他的功利的目的和条件的,就不叫道德。
30.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没有价值内核支撑,难言良法、难图善治,而脱离了现代法治语境,心中的道德律也难以自行。一一《让核心***融入法治**》
21、那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的,那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两件东西,是天上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康德
家庭教师,DH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