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点下班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有的公司却一边**着下班时间,一边暗示员工不能准点下班。上海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她称自己试用期第三天就辞退,原因是前一天准点下班了。那么,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合理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准点下班你有没有试过呢?其实多数年轻人都不会选择加班,因此下班时间一到,那么也会准时下班的。但日前有一个女子称自己因为准点下班试用期的第三天被辞退了,是不是难以置信呢?
准点下班也能成为被辞退的理由?试用期准点下班到底是理所应当还是“工作**差”?今天,你实现“准点下班”**了吗?
近日,江苏南京一在职女子,在公司下班时间准点下班,公司下班时间为下午六点。准时后下班却被领导批评不要踩点下班。
时间投入与实际产出不一定成正比,工作完成与否与加班时长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加班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加班本身。如果按时完成了工作,在保证质量和效率的情况下,准点下班何错之有?准时上下班,平常不加班,既不能说明工作态度有问题也不能代表业绩不好,反而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有时很可能是不具备效率和工作能力的表现。任何一个企业真正需要的不是“假努力”型的员工,而是真的在办实事的员工。按要求完成工作是员工的义务,准时准点下班是员工的权利,高效和出彩的能力是员工准点下班的资本。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准点下班,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