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指定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一、自觉将车辆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指定停车场及其他区域划定的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不包括供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以及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侧划定的机动车临停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指定停车场及人行道划定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内非机动车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