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2022年10月24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天中街道某超市负责人未按**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该店铺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11月16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滨河街道鲁花中路附近某饭店负责人未按**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未让往来外地货车司机扫码验码,存在较大的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十二:11月16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滨河街道鲁花中路附近某饭店负责人未按**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未让往来外地货车司机扫码验码,存在较大的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二:2022年10月24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天中街道某水果商店负责人未按**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该店铺店铺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一:2022年10月24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天中街道某羊肉汤店负责人未按**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店铺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