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江西日辉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分6个月以现金形式向发行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截至2019年6月21日,江西日辉仅向公司支付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经访谈江西日辉实际控制人刘景辉,2019年受非洲猪瘟严重影响,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整体经营规模大幅度缩减,同时吉安八维销售货款难以追回,资金链紧张,导致未能按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关的利息和逾期违约金。
在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并未按照约定向发行人按月支付股权转让款,经访谈刘景辉,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主要系签署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经营情况仍达不到预期,且吉安八维经营不善,大部分时间处于停工状态,经营及资金周转仍存在困难。
如前所述,就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江西日辉存在一定逾期的情形,但金额和支付周期与2018年《股权转让合同》存在明显的对应关系。2020年3月,发行人与江西日辉签署补充协议,对江西日辉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做了补充约定,但江西日辉后续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情况也不符合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的约定。
2018年末,由于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在吉安八维日常经营管理上存在分歧,江西日辉倾向于向吉安八维下游客户授予更为宽松的信用**,授予较长信用期及较高信用额度,与发行人所执行的稳健信用**相违背,双方意见不统一,以及在未来发展战略上存在分歧,江西日辉想未来大力发展鸭料,与发行人聚焦主业专注猪饲料销售的合作初衷相悖。经审慎考虑,发行人决定将所持40%股权转让给江西日辉。
(8)股权转让后江西日辉和吉安八维的经营状况,江西日辉在2020年以后未向发行人采购的原因,发行人对相关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过程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