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的想法源于这种限制,并在于违反它。然而,对于阿甘本来说,亵渎最好与另一个术语联系起来理解:献祭。“如果献祭是指离开人类法律领域的术语,那么亵渎则意味着将某些东西归还给人类**使用”。因此,亵渎就是将已经成为神圣例外状态的事物——已经被神圣化的事物——恢复到它们原来的场域之中。
**摄影的不可亵渎之处-一切不可亵渎的东西-(都)是奠立在(对于)某种本真地亵渎的意图的拘捕和转向的基础上的。出于这个原因,我们永远都必须从装置-从一切装置-中夺下它们捕获的那种使用的可能性。亵渎不可亵渎之物是将来一代人的**任务。
谈到亵渎,虽然罗马法学家可能已经清楚亵渎意味着什么。但阿甘本的论点是,我们已经失去了对它的理解,从而使我们自己面临可怕的危险。早在《语言与死亡》(LanguageandDeath)一书中,阿甘本就强调,“神圣必然是一个模糊的、循环的概念”【三位一体】。在接下来的作品中,他以图形的方式阐释了这一概念。⁵在他最近的工作中,他发现亵渎也包含着需要澄清的歧义和循环。“神圣的或宗教的,”阿甘本在《亵渎》中写道,“是那些以某种方式属于神的东西”。出于这个原因,“它们被从人类的**使用和商业中移除,不能出售、作为押金或以用益权转让”。“亵渎”的概念源于这种限制,并存在于对其的违反。
因此,对阿甘来说,亵渎某种东西并不是贬低其本质或降低其价值。相反,它是一种积极的行为,它将事物和实践**出来,供社区使用。因此,阿甘本将写道,“纯洁、世俗、从神圣的名字中**出来并回归人类共同使用的东西”。这一连串的形容词,“纯洁、亵渎、**”,显示了亵渎的意图,以及阿甘本想要赞美它的原因。它的目标是将事物从“神圣的名字”中**出来,因为这些名字将它们作为少数人的行动;它是将世界的事物回归到它们的自然环境:“共同的用法”。
《亵渎》的中心章节标题为“赞美亵渎”。就像牲人一样,既是法律上的,也是历史上的。“罗马法学家非常清楚‘亵渎’是什么意思,”。给这个系列取名的神圣人(牲人)是古罗马的一位法律人物。神圣人在古老的罗马法中指定了一个人,作为对严重非法侵入的回应,该人被驱逐出城邦。
众所周知,在现代汉语运用实际中,《现代汉语词典》是第一权威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第二权威词典,凡是前者已有明确界定的词语,我们都应该按其解释运用;凡是前者没有收录的词语,我们就应该按后者的解释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