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莱芜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夫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监护关系发生变化,所谓抚养权是为了解决父母哪一方和孩子一起生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不因子女从小没有和父或母生活在一起,而影响子女对其承担的赡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4、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主要是指父母存在家庭**、有**、赌博等**情形。
再说司马道福在跟桓济结婚之前,她就想嫁给王献之这样的潇洒风流的书法才子,由于父皇门阀思想严重,致使她未能如愿,很不情愿地依父所愿嫁给了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婚后她跟桓济的日子过的很不开心,即使桓济不搞谋反举动,她也打算跟他离婚,嫁给王献之,这是司马道福最终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