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启强在短短的十几年间实现身份三级跳,从一个备受欺凌的小贩到一个称霸一方的黑老大,有环境使然,他自身也有着不要命的特质。
所以高启强因此,赢了高晓晨。而高启强也说,正是因为不要命,所以他才会一直赢。我觉得剧中的这一句话可能就点明了,狂飙的这个名字,因为在这场黑道的斗争中,他不要命,所以他走到了最后。但是通看全局来说,他不是不要命,他是为了家人,为了所珍视的人,他愿意去不要命。
我也可以成为一个不要命的人。为了保护自己我可以不要命,我也可以不要命的学习,拼命离开这个令我厌恶恶心的地方。
这就是第三个真相,权利面前,也怕不要命的,再加上金钱诱惑,软硬兼施,**系统被侵蚀得千疮百孔,成了高启强的工具。
后来放开了,他订快递药品到不了,开始抱怨快递为什么到不了,那是药品,要命的。你之前不是不怕新冠吗?怎么这会又说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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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