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范明约厉玲到迪斯科跳舞。大春季他穿了三层毛衣,跳舞出汗了,他就停下来把毛衣脱下。脱到第三件毛衣时,衣服右边有个明显的窟窿,范明面不改色地用手将毛线一点点卷起来,鼓成一个小毛线球,然后往裤腰一塞。站起来继续牵起厉玲的手跳舞。
父母都认为一个男孩子,怎能像一个小姑娘似的唱歌跳舞,显得不正常不类,面对范明的选择,父母无法接受,并表示极力反对。
范明虽然感情经历不算丰富,但也知道此时要抓住时机,这样想着范明就采取了行动。他去邀请厉玲跳舞,舞池里灯光摇曳,音乐暧昧,两人逐渐越来越近。
有人拎着个兔子站在路边。车慢慢驶过去,刘珍才看清那只是一袋土豆,两根大葱垂在塑料袋耳朵上。范明问刘珍,你在看什么呢。刘珍说,那边小广场上有个老头在搂着空气跳舞。范明笑笑,说,老太婆说不定去找其他老头跳舞了。刘珍耸耸肩,回头去看路边的那个人,距离太远,看不清了,但刘珍可以确定,那个人已经把兔子给勒死了。
而且在工作的时候,空闲时间比较多,父母也不在时时刻刻的监督他,在长期无聊的生活下,范明再一次捡起自己的艺术梦,日复一日的练习着唱歌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