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均须在测试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抽签号。抽签号将确定测试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和测试顺序,并作为测试过程中考生唯一的身份识别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按面试签号顺序,考生抽取面试试题,每位考生在备考区备考10分钟。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须于3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寄达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审核。
1.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测试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时间10分钟。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B类岗位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现场小组讨论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