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作为人员筛选依据,低于8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笔试环节。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县两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参加通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对未组织专业能力笔试的职位,加试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通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通用能力面试成绩50%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综合成绩。只进行通用能力面试的,该成绩计为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