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的小王跟随父母到动物园游玩,当经过猴子展区时,小王拿出自己携带的食物打算给猴子喂食。虽然该动物园在猴子展区悬挂了“禁止嬉闹”“禁止跨越栏杆”等图文并茂的警示牌,并建有金属防护栏,但小王仍趁动物园工作人员在别处巡视,将手伸进该展区的防护栏缝隙给猴子喂食,结果右手食指被猴子咬伤。随后小王被送往医院救治。事后,小王父母将动物园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小郑与父母假期一同到动物园游玩,在游览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小郑向猴子喂食,不慎右手被猴子咬伤。事发时,动物园无工作人员在场,因情况紧急,小郑父母自行带小郑到医院救治。事后,小郑父母联系动物园要求赔偿损失,动物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原来,在大概15年前,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羊祜殿的师太(阿婆)从村民那里收养了一只受伤的猴子,并给予了救治,因猴子右臂被夹伤化脓严重,最后只保留了左臂,成了一只“独臂猴”,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恢复后,凭一只独臂仍能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可以上山在野外觅食、**奔跑。
3月14日17时,禹州市林业发展中心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在禹州市邮政局院内发现一只猴子,接到警情后,市林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立刻赶到现场进行逮捕。猴子因受到惊吓,跳进办公楼的电梯井中,给抓捕工作带来困难,随后,市消防大队官兵和钧台中心派出所民警前来增援,在林业工作人员、民警和消防官兵的配合下,历时两个多小时,最终将猴子擒获。经现场鉴定和检查,救护的是一只**二级保护动物食蟹弥猴,尾巴处有伤,目前,已移送禹州市动物救护中心救治。
“就擒?托塔天王,你当真以为俺老孙会怕了你吗!”猴子看着李靖,挠了挠手臂上的杂毛,“你不去救治沧海百姓,倒来东海擒我这无名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