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柴油安全管理条件的调整对柴油储存企业和经营企业也有一定的利好。专家指出,之前相关企业储油因为安全管理条件不一致,需要按照柴油的闪点高低进行区别储存。但在此次调整后,全品类柴油的环境管理条件保持一致,储存企业和经营企业无需根据柴油不同类分开设置储罐区,以减少储罐区占地面积。
“目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条件是十分严格的。按照新规,闪点高于60℃的油类的相关经营主体,明年需要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取得生产、经营等不同种类的许可。此外,一些安全设施也需要升级,相关企业需要另外追加安全管理投入。”专家说。
二、2023年1月1日起,对涉及带柴油储存设施的成品油企业,此前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柴油[闭杯闪点≤60℃]”的,直接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中“柴油[闭杯闪点≤60℃]”变更为“柴油”;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未载入柴油的,依据**相关**开展安全评价后方可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范围增加入柴油。此前储存柴油但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企业,依据相关**开展安全评价后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2)相比较标准燃料橡胶工业用溶剂油,汽油因含有分子链较短的轻烃组分,再加上汽油的馏程和闪点相对较低,因而汽油火灭火难度相对较大,石化企业可适当提高固定泡沫灭火系统的设防标准。
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不含柴油,但其储存经营有柴油[闭杯闪点>60℃]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若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的安全评价范围已包括柴油[闭杯闪点>60℃]且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申请在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增加“柴油”;若原安全评价范围不包括柴油或取证后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取证申请,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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