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②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