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族王国最初的实践也走向了祭司王权一体的方向。国王主持宗**议,批准教令,而教士和平信徒都能参加宗**议。
由于**样式的需要,为了对付北方蛮族的骑兵,明朝自己的大炮都是轻便的步兵炮,装在炮车上方便机动。而欧洲由于铸造技术落后,步兵一般不装备大炮(一门大炮需要的金属可以制造好多火枪!日本也是同样情形),直到1630年前后,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率先在欧洲把大炮配备到步兵团,以至于一时称雄欧洲**!
历史上的伦巴第王国就此建立,并迅速将拜占庭军队逐出中意大利城镇,直至非常南部的那不勒斯才勉强停歇。至于以教皇为首的罗马城,则不愿意屈从蛮族治理,又无法从东方获得充足救援。一时间处境相当尴尬,只能在两股势力的夹缝中艰难求生。
有人想要以此为基础,证明蛮族为了建立从事农业活动的奴隶体制而制定了具有高度适用性的法律;这种推断,基础是错的,它自然也是错的。如果采地在特定时间内一直都有被收回的危险,那么国内所有土地都是采地和采地的属地,每个人都是附庸和由附庸掌控的奴隶;财富是权力的保障,国王随时都能控制自己唯一的财富,也就是采地,所以他有权**,就像土耳其的苏丹那样。这要是真的,历史就彻底被颠覆了。
授膏礼在西部蛮族王国流行,这同样是**影响的结果。授膏建立君主与上帝的联系,而中介无疑是教宗或主教。通过授膏礼,丕平被立为国王,从而也承认了**的这种地位,接受了**为他**好的职责。于是,授膏礼使国王职位与上帝恩典形象地联系起来,“王之心在主手中”(箴言21:1),这也有利于王权,因为“不可难为我膏立的人”(诗篇105:15)。整个**,所有臣民由神托付给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