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域**和封控方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的**,对已经发生“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可以采取封控和隔离措施。省级****还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乙类甲管”传染病疫区实施**。对“乙类乙管”传染病而言,不能对疫区实施**措施,但是可以采取《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封闭特定场所等紧急措施。
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疫区等紧急措施。
三是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疫区等紧急措施。
三是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疫区等紧急措施。
·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疫区等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