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众多“纯音乐”体裁中,奏鸣曲(式)是重中之重。如他的中期创作,D大调第35号交响曲“哈夫纳”即为古典风格里程碑式的杰作,亦可称纯音乐的典范。同样C大调第41号交响曲“朱庇特”的奏鸣曲式乐章也有教科书般的意义。而在终曲之赋格写作上,莫扎特予以突破,圆了所谓“世纪之梦”——将赋格与奏鸣曲二者的灵魂作了巧合,这对后来贝多芬的创作影响颇深。
介于二者间的莫扎特呢?他与舞蹈音乐做了根本性的“决裂”,同时尚未触及标题之毫末。有人可能会问,歌剧《唐·璜》和《魔笛》的序曲以及“林茨”交响曲不算标题音乐吗?我们只能说它有标题之貌,却无之实。歌剧序曲的内容和情绪以半抽象半具体的手法来表现,为的是将歌剧大意浓缩在几分钟的乐曲里,这传统由来已久;而“林茨”“朱庇特”等交响曲别称均出自出版商或研究者之手,为的是在庞大的创作中易于区分,也为吸引乐谱购买者——综合看,它们尚与后来处处文学化的标题音乐无干。
海顿和莫扎特的末乐章总是快速、明朗、活跃的乐章,而贝多芬则更倾向于写作雄伟壮丽的凯旋进行曲,并将之作为整个交响曲的**。
纯音乐始于它与舞蹈音乐的脱离,终于它和标题**的并拢,即介于舞曲与标题之间的音乐。早期音乐大致诞生于舞蹈之后或与之伴生,这意味着,人们创造它最初是为跳舞。故这时的音乐还不是以自我为目的,未能离开其他而**。它只是辅助娱乐、提升气氛,在苦恼和伤感时带来间接的慰藉。而标题音乐是一种用文字来说明作曲家意图和“作品内涵”的器乐曲,这些标题和提示对一般听众理解其内容,有着引导的功效,比如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及其各带说明的五个乐章。
1885年,柴科夫斯基完成了由四个乐章组成的《曼弗雷德交响曲》。为了使人们更好地理解作品内容,他在每一个乐章前都留下了与之相关的文字题记。第二年3月,在莫斯科的作品首演后,柴科夫斯基自己都认为这是他迄今为止最出色的管弦乐作品。《曼弗雷德交响曲》从此成为老柴乃至俄罗斯音乐宝库中的不朽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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