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对于老虎逃脱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老虎逃脱是受到了虐待,应该对马戏团展开调查,并且拒绝动物表演,认为这样的表演对老虎来说是一种折磨,有铁笼禁锢着老虎的**,用皮鞭抽打老虎表演,这样方式太过残忍,希望老虎不要再被送回马戏团,应该回归大自然,并且对马戏团未备案应该追责,也对监督部门提出质疑,难道老虎不出逃,就不会被发现没有备案的事情吗?并对老虎的境遇表示同情,觉得老虎逃脱牢笼只是想家了。
其实老虎虽然可怕,是数一数二的猛兽,但还是难以逃脱被人猎杀灭绝的命运,在神话圈里也不算什么,像《山海经》中记载不少以老虎为食的异兽,而这些异兽也大多都是人类的食材,可见无论现实还是神话,人类才是最可怕的生物。
还有一点更为重要的是,老虎奔跑的速度相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快的,在冲刺的时候速度可以达到22米每秒,这样的速度就算是换作博尔特也无法逃脱,更何况是我们普通人,跑不了几步,恐怕就被老虎逮住了。所以在遇到老虎的时候转身就逃跑,这种行为只会更加快地让自己死亡。
随后,我们又参观了梅花鹿、羚羊、羚牛、狮子、豹子和老虎,老虎无疑是所有的动物中最漂亮的。旁边一个女孩子看着睡着的白老虎说道:“太萌了,这和我们家的小猫简直一模一样!”老虎也是猫科动物,无论是黄色还是白色的老虎,它们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优雅的气质,但又给人一种危险的紧张感,让人沉醉于这种致命的诱惑中不能自拔。
狐狸被老虎“逮住”,既跑不掉,又打不过,面对无法战胜的强敌,是否不该智取而只应力敌?狐狸带着老虎走,没做“**”把祸水引向百兽,没去危害森林**,只为了个人逃脱,何错之有?狐假虎威,可说是教科书式的急中生智,自我拯救的积极变通。初始义见教材“狐狸是借着老虎的威风把百兽吓跑的”,而“倚仗别人的威势来吓唬、欺压他人”是后来义,是使用义,是比喻义:应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