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保价凭证邮件丢失或全损,按保价金额赔偿;邮件发生部分损坏或者内件丢失的,按照保价金额与邮件总价值的比例赔偿邮件的实际损失。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当快递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一)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