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先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先选房”原则。由征收单位发给《房屋搬迁腾空验收登记表》,经公示无异议后,被征收人凭《房屋搬迁腾空验收登记表》,换取《征收补偿选房证顺序号》。安置时被征收人凭《征收补偿选房证顺序号》按顺序选房并签订选房安置协议或《商品房购房协议》。
(十四)被征收人在**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限自行搬迁、腾空完毕的(以验收可拆为准),按**给予调查评估奖、争先签约奖、搬迁腾空奖和征收综合奖。
b.确定选房顺序。采取“先签先选”的原则,同户型被征收人,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和腾空房屋时间综合排序确定选房顺序号,重号的先腾空房屋者优先选房。
临时安置费根据被征收合法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工业用房容积率低于的,可按换算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安置费。标准为每月15元/㎡,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付验收合格之月起计算。
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被征收人可以在自愿腾空房屋后安排时间,亲自到银行申请补偿转让业务。征收工作开始前,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所有补偿资金都到位,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被征收人可以在腾空房屋后,携带补偿安置协议和房屋腾空确认,到指定银行申请补偿转让业务,补偿将立即存入个人账户,被征收人可以随时提取。因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必须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确保最终补偿价格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