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正式开始,女主角明霞出场,她的入画方式很有意思,先将书包自树丛抛入操场,然后本人再爬进镜头,暗指她即将作为一个闯入者进入若仙书韵两人的小世界里。她走上台阶(画面中可以看到远处书韵等一众田径队员一闪而过),先是与走近的高老师(白钟学饰)打招呼,然后走到洗手池前洗了把脸,抬头时一眼便看到了若仙留在这里的交换日记,她打开日记读着某一页写的内容(片中日记里的话语皆以若仙的旁白表现):“初吻的味道就像苹果,我尝到了你唇上的鲜血”,此时**了若仙书韵**的画面,明霞笑了笑,放下日记走出画面,随后又入画取走日记前往教室。
我们开始交换日记,把想对彼此说的话,写在自己的日记本上,然后找机会交换。那本日记本成了我们纸质版的QQ,所以我叫他企鹅先森,因为是他发明了我们独特的聊天方式。
每读一页,每看一章,其实都想起过去的自己,想起18岁的自己,也想起25岁的自己,想起青春那些似有似无的爱情,也想起那些喜欢或仰慕的少年。代入感很强,甚至一些细节,一些片段都好像发生过。有那么一瞬间觉得那是我自己写的日记/随笔(文笔自然是比不上作者)或者少女情怀总是诗吧,尤记得写过一本日记送给一个男生,也记得帮他写过的大学论文,还有匿名送的礼物。大概青春总是在冲动和犯错中成长吧,也或者像作者说的,人和人建立感情的本质是在交换,交换物质,交换思想,交换爱。那时我收获的是别人的正能量,所以不求回报的付出总是甘之若饴吧。
回到现实,明霞对蓉安和芝安坦白了关于若仙书韵以及交换日记的事,此时三个火枪手的表情便是她们人物形象性格的绝佳写照:明霞抹着眼泪,深陷这对恋人的世界难以自拔,她有着很强的共情能力;作为一年级时霸凌若仙的同学们中的一员,蓉安一副没好气的样子,她在惊讶之余对明霞如此关注若仙很是不满;芝安则是眉头紧锁,只想将日记交给自己喜欢的高老师。此时明霞感慨自己实在难以理解若仙,并再次提及吃下的药丸令自己觉得有些难受,不过她经历的痛苦和幻觉比之粗剪版中要轻微许多。
两人因此被罚打扫游泳池,两人一静一动,若仙起初有些沉默,书韵则是欢快地跑来跑去,还发出“啊!”的欢呼,引得若仙看向她。若仙问书韵知不知道“眼佛”,随后要求一脸不解的对方靠近并深深看向自己的眼睛,眼佛是指眼眸中映射出的他人的形象,显然这里是为表达若仙对书韵大感兴趣,不过书韵仍是“不解风情”,令若仙有些失望。书韵玩笑地扔出游泳圈“拯救”若仙,正中后者的头,令人捧腹。若仙向书韵提出两人一起写交换日记,书韵犹豫片刻后还是答应了,大受鼓舞的若仙如同之前的书韵一样欢呼着向前飞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