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这个建议当作玩笑,在真实办案过程中,发生过不止一次笔录记录与当事人陈述不一致的情形,当事人基本都是碍于警察的催促快点看看完赶紧签字,或者不让仔细看笔录就让签字,便没有仔细阅读笔录,在笔录末尾签下“以上x页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最后律师阅卷与当事人核对笔录时,发现所记与所说大相径庭。
作为证据体系的组成部分,笔录类证据发挥着证明案件事实的功能,而且笔录类证据贯穿刑事诉讼的全部过程,对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笔录证据的内容来看,笔录证据具有证实案件实体事实与程序事实的双重功能:第一,在证实案件实体方面,勘验、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该类笔录也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体现了笔录证据对实质证据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第二,在证实案件程序方面,检查、搜查、提取笔录或者扣押清单可以证明物证、书证的来源与收集程序,这类笔录类证据发挥着证明侦查行为合法性的功能。
在解决完婚姻问题以后,还可以对那些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婚后财产的分割。一样要补充你的笔录,笔录这个东西应该贯穿于办案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因为双方和好办理撤诉的,也是需要做好笔录进行规整。结案笔录,首尾响应!笔录复印以后,随案卷交付给当事人。将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点,一些问题都交给当事人。
但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笔录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突出问题。究其原因,既有立法层面的原因,也有司法中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问题的核心在于对笔录证据存在的证明标准不明或相关的适用缺乏规制,导致笔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被滥用,从而影响到案件的质量、削弱裁判的权威性,进而影响司法的公信力。
1、受侵害人笔录:指在案件中受到伤害的相关人员的笔录。做这类笔录时要注意,因为其情绪上的不稳定而导致其陈述与事实有出入的情况;
不要把这个建议当作玩笑,在真实办案过程*,发生过不止一次笔录记录与当事人陈述不一致的情形,当事人基本都是碍于**的催促快点看看完赶紧签字,或者不让仔*看笔录就让签字,便没有仔*阅读笔录,在笔录末尾签下“以上x页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最后律师阅卷与当事人核对笔录时,发现所记与所说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