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邻关系的**,对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使加以限制,这种限制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动产权利人不能在他的不动产内恣意妄为,从而影响邻人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二是不动产权利人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即容忍邻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不动产,如为邻人提供通行、引水、排水等便利。
用排水相邻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用水和排水两方面。水往低处流,由上游流至下游的过程中对相邻占有人必须加以限制,否则,上游邻人堵截水流或者下游邻人堵塞水流势必极大影响另一方的利益。
不动产权利人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即容忍邻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不动产,如为邻人提供通行、引水、排水等便利。
合理使用型相邻关系:无需邻人同意就可以使用其土地;但要采取影响最小的方式;如果造成邻人损失,利用一方付赔偿责任。
法律设立不动产相邻关系,是尽可能确保相邻的不动产权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解决相邻的两个或者多个不动产权利人因行使权利而发生的冲突,维护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益的平衡。基于相关法律**,作为不动产权利人,其行使权利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不动产权利人,其行使权利不能在其不动产内恣意妄为,从而影响邻人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二是不动产权利人要为邻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提供一定的便利。
渡边志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