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勇直言,其实他当初压根没有打算杀人,在第一起案件发生的时候,他内心太过紧张,被发现之后想也没想直接杀人灭口,然而除了杀人之外,他还迷恋上了侵害这些女性,也正是因为这一次的杀人经历,让他近乎疯狂地爱上了这种感觉。他发现只要是穿着红色衣服的年轻女性,就会让他想要杀死对方的冲动,而且这种可怕的欲望也让他难以自拔,久而久之,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据当地官方通报,这是悲剧发生在2月20日,距今一个多星期了。因家庭矛盾就动手杀人,而且是乱砍8刀。这不是冲动杀人,这是魔鬼。
何谓激情杀人?激情杀人一般是指嫌疑人在精神上受到刺激或人身受到攻击等情况下,处于难以抑制的冲动状态,此时,嫌疑人人的正常理智已经被削弱或是丧失,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激情杀人是一种爆发、冲动性的杀人行为。因此,激情杀人比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小,一般会酌情处罚。
网友众说纷纭,首先嫌疑人随身携带刀具目的很明确,为了找死者曾某某麻烦,已经具备杀人动机,而上前劝阻的人可能也引起了嫌疑人的误解或者当时正值冲动一起行凶;
据高承勇自己供述,他被捕后,一开始是为了偷钱杀人,但杀的人太多了,反而有一种抑制不住的**。2002年2月5日,这是高承勇最后一次犯罪。之所以不杀不杀,不是因为良心,而是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冲动少了,加上体力有限,单枪匹马很难制服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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