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但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臵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甲方处理留臵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2、交还: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终止后3日内,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清洁状态,不得留存不属于甲方的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且在甲方指示期限内仍未清理的物品,归甲方所有。
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