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乘记载,战国后期的秦国和山东六国,尚留存五百余万军队(《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帝王世纪》)。战国时期的人口在2000万以上,如果男子以一半计,成年男子再以一半计,那差不多就是全民皆兵。
陆战国听了这话,眉头皱了皱,在他的大男子**的认知里,觉得上战场杀敌的事,还是男人该做的,更何况现在和平年代了,女人就更不应该去受这份罪,不过靳向东的话,确实也有几分道理。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杀红眼的勾践就痛恨越国的单身狗们,直接**男子超过二十岁、女子超过十七岁还没结婚生孩子的,他们的父母就要受到法律惩罚。这不是为了给越国的房地产制造接盘的“韭菜”,而是因为吴越相争需要到战场上砍人的“**韭菜”。
以一统天下为使命的秦国,更把催生做到极致,在越国,女子十七岁、男子二十岁结婚的时候,秦国已经把早婚早育的时间提前到了“男子十五,女子十三”。而《史记·商君列传中》更是记载:“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如果家里有两个适龄男子还不成婚分家的,就加倍收取赋税,算是中国最早的“单身税”之一了。此后,秦国人口数量迅速提升,很快,在充足人口的支撑下,秦国养活了一支震撼战国时期的大军。《战**》记载的秦军:秦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而庞大又有极强战斗力的秦军,正是秦国可以一统六国的基础之一。
相比于其他服饰,襦的长度相对角度,通常上身不过膝盖。通常情况下人们采用上襦下裙的穿搭方式,其属于新的形制,与深衣上下连署存在一定差别。历史记载,早在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便已经开始穿着襦,到了汉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升级与推广,其既能用作外衣,也可用作衬衣。东汉以后,穿襦的男子大大减少,襦逐渐成为了女子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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